海宁地方海事开出首份船舶使用超标燃油罚单
发布时间:2019-09-18
日前,海宁市地方海事处依法对“浙安吉货2592”船舶所有人蒋某某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船舶用燃油的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一万元的处罚,并向当事人蒋某某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这是海宁市燃油抽样检测工作开展以来首艘被查处的船舶,也是海宁市地方海事处针对内河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开出的首张罚单。
日前,海宁市地方海事处依法对“浙安吉货2592”船舶所有人蒋某某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船舶用燃油的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一万元的处罚,并向当事人蒋某某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这是海宁市燃油抽样检测工作开展以来首艘被查处的船舶,也是海宁市地方海事处针对内河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开出的首张罚单。
海宁市地方海事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船舶燃油抽样检测是目前嘉兴地方海事部门针对内河船舶大气污染防制的一项重点监督工作。自去年5月以来,海宁市地方海事处对内河辖区所有内河船舶,依次、定期、分批开展船舶燃油抽样检测。截至目前,已对46艘内河船舶实施了燃油抽样检测。
据了解,船舶燃油抽样检测工作已经成为一项规范内河船舶用燃油的重要监督检查制度,今后将在海宁全市内河陆续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