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海事审判沟通协调会在广州召开
会议现场 吴凤思/摄
若内河水道是人体上的毛细血管,那么海运航道则有如大动脉,不仅关乎到承运人、港口码头的利益,还关乎到货物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正因为如此,做好海事审判工作对实现沿海经济发展战略有着重要意义。尤其广州作为商贸之都,海上运输事业日益繁荣,也向海事审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今天(9月6日)上午,广东海事审判沟通协调会在广州海事法院召开。会议深入讨论了广州海事法院海事审判中心收集筛选的海事审判疑难问题。
集思广益助力裁判共识
多数疑难问题在学术争鸣中迎刃而解
台风引起在海水倒灌是否构成不可抗力?若承运人责任期间内货物因此而造成损失,是否适用《海商法》的免责规定?《海商法》55条规定在货损是封闭的还是有条件开放的?……
这些都是广州海事法院在日常审判中所遇到的疑难问题,大部分都具有非常浓烈的“广东特色”,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广州海事法院的法官们对各自在海事审判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认真地梳理,共罗列出了一份问题单,其中包括“关于在承运人责任期间内货物在港口因台风引起了潮水倒灌造成的损失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和承运人适用《海商法》免责的问题”“提货包干费的返还问题”“承运人凭保函无正本提单放货的问题”“在海上发生的船舶碰撞事故致人身伤亡案件中,由于两船的吨位未达到海商法要求,从而适用侵权责任法,两船船东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还是按份责任问题”“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中,承运人因实际承运人造成货物损失,其获得损失赔偿是否以其向托运人或上家赔付损失为前提问题”“邮轮纠纷的相关问题”等十个方面的内容。
广东两级法院的法官们逐一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讨论,对部分问题达成了共识,对一些问题形成了多数意见和少数意见。法官们积极参与讨论,踊跃发表观点,引发争鸣、启迪智慧并互助提高,为形成裁判共识、统一裁判尺度起到了积极作用。
两级法院强沟通、重协调
全省海事审判质效提升效果显著
当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饶清副庭长莅临会议指导,广州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柳东,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玉飞,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宋伟莉以及法官和法官助理,省法院海事审判团队等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饶清还通报了省法院2018年度海事案件审判情况。据统计,在审结的海事二审案件中,维持一审判决176件,改判24件(其中8件系列案),发回重审1件,管辖权异议裁定改判1件。根据2018年度的案件审理情况来看,一审海事案件质量向好,发改率维持在较低水平。这也说明两级法院多年来建立的海事审判沟通协调机制在统一全省海事司法裁判尺度、提升全省海事审判质效方面效果显著。
最后,叶柳东院长作会议总结。他提出,做好海事审判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尤其做好沟通协调显得尤为重要。与此同时,海事法官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广州海事法院实施精品战略的总思路,进一步转变观念和思维方式,以新的担当、新的作为,努力把海事审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审判工作取得新亮点,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目标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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