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事局成功推动地方政府首次出资完成历史沉船残骸打捞工作
发布时间:2019-11-01
近日,厦门辖区历史遗留沉船“永超“轮残骸被顺利打捞,标志着福建海事局成功推动首次由政府出资打捞沉船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
近日,厦门辖区历史遗留沉船“永超“轮残骸被顺利打捞,标志着福建海事局成功推动首次由政府出资打捞沉船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
厦门辖区有两艘历史沉船,船东先后放弃所有权,分别是“永超”轮沉没于2003年10月29日,沉没地点离主航道外侧边线178米,另一艘闽“漳州货9039”轮沉没于2015年2月11日,沉船位于主航道18号浮附近,离主航道对厦门港主航道外侧边线只有172米,均对进出港船舶通航安全造成一定威胁。针对辖区这两处历史沉船残骸清障工作,福建海事部门主动作为,探索沉船打捞工作思路,积极推动清障打捞工作开展:一是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出资打捞,成立工作小组,并指定由厦门港航道保障中心作为沉船业主来开展工作;二是积极主动督促业主和施工单位,召开多次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邀请多名专家对该沉船清障工作的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和防油污安全方案认真评审并加以完善,督促安全和防污染责任得到落实;三是建立打捞工作联系制度、施工船舶进场报告等制度;四是积极主动服务,尽快办理施工作业许可和发布航行通警告,VTS中心严格监管,发布航行警告,主动提供气象和附近水域通航安全信息,从而确保沉船残骸清障工作得以安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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