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岛海事处查处辖区首例使用超标燃油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9-09-24
9月24日,记者从青岛海事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船舶碧海蓝天”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青岛黄岛海事处重拳出击,积极开展各项防污染安全检查,并取得显著成效。
9月24日,记者从青岛海事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船舶碧海蓝天”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青岛黄岛海事处重拳出击,积极开展各项防污染安全检查,并取得显著成效。
近日,执法人员对停泊于丽星码头的某轮开展船舶燃油质量监督检查时,使用燃油快检设备对该轮在船舶大气污染控制排放区内使用的4#燃料油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为硫含量0.63%,超过了排放控制区内应使用硫含量不大于0.5%的燃油的要求,随后执法人员按程序对该轮4#燃料油进行取样并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硫含量0.57%,最终该轮因在排放控制区内使用硫含量超标燃油被罚款,这是青岛黄岛海事处查处辖区首例在排放控制区内使用超标燃油违法行为。
此外,青岛黄岛海事处还接到东营海事局发来的《海事执法协查函》,于近日按要求协查涉嫌非法排污的“XX05”轮,要求值班人员密切关注船舶动态,组织专班第一时间上船开展检查,问询、取油样、测量、记录,执法人员对整个检查过程进行了拍照、录像,并制作了《勘验(检查)笔录》。随后,黄岛海事处将相关文件、证据等移交东营海事局。
下一步,青岛黄岛海事处将继续按照生态环保制度要求,开拓进取,严查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维护情况以及船舶污染物排放与接收情况,充分发挥船舶燃油快速检测仪器的作用,深入开展“船舶碧海蓝天”行动,打赢“碧海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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