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海事为全国首个预包装食品出口试点开辟“阳光通道”
发布时间:2019-10-12
10月11日,国家海关总署食品局正式批复同意在石狮服装城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预包装食品试点,石狮成为全国首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预包装食品出口试点。为此,泉州海事局以日常监督管理和服务航运企业相结合,为该预包装食品出口试点开辟“阳光通道”。
10月11日,国家海关总署食品局正式批复同意在石狮服装城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预包装食品试点,石狮成为全国首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预包装食品出口试点。为此,泉州海事局以日常监督管理和服务航运企业相结合,为该预包装食品出口试点开辟“阳光通道”。
据介绍,该局在针对“出口试点”开展后辖区货物吞吐量增加的特点,严格实行“5+2”工作制和24小时业务办理预约制度,在现有的煤炭、石油等重要民生物资运输船舶“绿色通道”的基础上,为“出口试点”装载食品的集装箱船舶提供便利措施,如取消港口建设费出港预配审核等,最大限度地为船方办理手续提供方便,提升口岸通关质量和效率。同时,强化安全检查,“出口试点”开展后辖区载运食品集装箱船舶进出港数量增加,该局积极发挥海事专业优势,强化对石湖港区集装箱船舶现场检查,重点检查载运食品集装箱与过境危险货物集装箱的积载隔离,并始终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为“出口试点”创造安全稳定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该局还主动靠前服务,积极走访石狮市国际贸易服务中心,动态跟踪 “泉州(石湖)-厦门”外贸内支线航线开通之后运营情况,并结合海事职责与贸易服务中心负责人就海事部门配套监管与服务进行深入探讨,积极听取地方相关部门对于海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畅通海事与企业“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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